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8日接到公司股东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集团”)及公司股东夏春良先生通知:
1、长安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流通股16,830,000股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权人”),并已于2013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止。解除质押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2、夏春良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流通股10,200,000股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权人”),并已于2013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止。解除质押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长安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7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7%,其中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27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7%。夏春良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其中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0,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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