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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加入日期:2013-7-9 2:15:32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21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1,4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帐号股东名称
100*****070何清华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6号

  咨询联系人:王剑、熊海琳

  咨询电话:0731-83572669

  传真电话:0731-83572606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九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