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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加入日期:2013-7-8 5:23: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9,757,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 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874徐玉锁
201*****112陈光珠
301*****490陈长安
401*****162武岳山
500*****184吕宏

  五、咨询机构

  1、咨询部门:公司投资证券部

  2、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南区T2-B栋三层(518057)

  3、联系人:徐浪

  4、电话:0755-26711735

  5、传真:0755-2671169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