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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加入日期:2013-7-8 3:42:51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7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封闭

  (场内简称:信诚增强)
基金主代码16550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3年6月28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3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37,468,361.5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9,367,090.4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2013年度第六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4元(含),则基金须依据本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3年7月15日
除息日2013年7月15日(场外)2013年7月16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17日(场外)2013年7月16日(场内)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分红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 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5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xcfunds.com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8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