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4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05 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08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4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1*****997
林汝捷
2
01*****045
陈胜
3
01*****292
陈存忠
4
00*****714
林汝捷
5
01*****578
林长龙
6
01*****246
林云珍
7
00*****843
魏德强
五、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
咨询联系人:周伟贤
咨询电话:0591-18513121
传真电话:0591-28513121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鉴于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6月13日开市时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023号公告。
2013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已完成了对标的公司的初步尽职调查。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对方较多,各交易对方需要履行的内部程序较复杂,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进行持续沟通等因素,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3年7月1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7月13日起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2013年8月3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8月30日前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将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说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直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确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后复牌。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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