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5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对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予以立案,目前正组织20多个省市工商机关进行相关调查。这是记者5日从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利乐公司是注册于瑞典的跨国企业集团,总部在瑞士,全球有11个大区,其中大中华区总部设在上海,在我国主要从事液态食品无菌包装材料、灌装机销售、零配件供应及技术服务等经营业务。该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液态食品包装系统供应商之一,曾因垄断行为在欧盟被处罚过。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行为包括三种: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近年来,工商总局多次接到针对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反垄断举报。为此,工商总局依法组织开展了核查工作,并对利乐公司有关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
2008年我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以来,工商总局已授权13个省级工商局对23起涉嫌垄断案件进行查处,其中12起案件已经作出处罚决定。
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说,今后,工商部门将大力推进反垄断执法,继续做好重大垄断案件查办工作,尽快建立总局网站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提升反垄断执法的社会影响力。
作者:张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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