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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加入日期:2013-7-4 6:29:20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31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2,454,9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7.6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4

  天津金浩医药有限公司

  2

  08*****405

  天津市宁发集团有限公司

  3

  08*****408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4

  08*****153

  培宏有限公司

  5

  01*****557

  彭洪来

  6

  00*****616

  张同生

  7

  01*****714

  赵玉明

  8

  00*****622

  史学荣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91号

  咨询联系人:王琳 岳长胜

  咨询电话:022-27641760

  传真电话:022-27364239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3日

编辑: 来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