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600157)7月30日晚间公告,山西省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措施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目前,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计提标准为按原煤产量每吨10元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计提标准为按原煤产量每吨5元提取,提取的两项基金计入企业生产成本。
永泰能源称,根据《通知》的规定,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影响公司全年利润总额预计增加约6000万元以上。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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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暂停提取两项煤炭资金 永泰能源将增利超6000万 |
加入日期:2013-7-30 19:5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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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