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主任陈惠清表示,最终谈判的价格控制水平不对外公布,而出口数量的配额如何在国内企业中分配,还在研究阶段,不便透露。但是,大多数企业对此是满意的,通过这样的贸易安排,企业能保持合理的出口份额。总体来说,中国还能保持住在欧盟60%的市场份额。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在此方案下,光伏企业间将出现更激烈的竞争,大厂对欧出货的下滑有限,但小厂将会出让更多的市场份额。
上述光伏龙头企业负责人认为,此前欧盟“双反”的影响可谓深远,但从谈判达成的结果来看,未来欧洲市场的竞争将更有利于大型企业,每年7GW的出口总量将集中于拥有渠道和政府资源优势的大型厂商。
王海生认为,此次中欧贸易争端谈判结果最大的影响在于出口量限制。经过过去数年的低成本竞争,当前国内光伏企业的价格水平已不相上下,因此欧盟“限价”的影响并不大,但每年不高于7GW的“限量”要求将引发新一轮国内企业在欧洲市场的激烈竞争,企业的实力将体现在能否从7GW的“蛋糕”尽可能多分一杯羹。
浙江一家已停产近两年的中型硅片和电池板制造商负责人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以往在欧洲市场没有量的限制,像他们这样的中小企业如果自主地去欧洲各国争抢客户,只要价格合适,质量水平过关,拿到订单的问题并不是特别大。但是,未来对欧出口一旦启动“限量”模式,无疑将更有利于品牌影响力更大、销售渠道更畅通的大型企业。
王海生表示,7GW的总量如何分配将成为摆在我国政府和光伏行业面前的一道题,不排除未来光伏对欧出口实行“配额制”的可能,结果就是出口量将加速向大厂商集中。上述浙江企业负责人认为,如果我国政府未来真的实施配额制,无疑将使处于生存困境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留给它们的选择可能就是加速退出光伏行业。
王海生分析,对欧光伏出口如果启动“限量”模式,A股40多家光伏概念上市公司可能出现一些分化。未来配额的分配将可能以产能规模来划线,在A股光伏公司中,海润光伏(600401)、亿晶光电(600537)、中利科技(002309)、东方日升(300118)和向日葵(300111)等公司产能规模位居前列,未来有望在“配额制”下优先分享7GW的“蛋糕”。
“国内光伏企业对欧洲市场的依赖度正在不断降低,这意味着未来企业的生产可能不再唯欧洲马首是瞻。长远来看,企业竞争的主要阵地将集中于国内市场以及亚太、中东地区等新兴市场。对于企业来说,不必过分在意欧洲市场的得失。”王海生说。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光伏业务部副总经理梁俊民表示,一旦给定了配额,国内的企业可能为之“打架”,结果可能是大企业得到绝大部分蛋糕,而没有参与调查的中小企业没有配额,即使有也是杯水车薪,很难维持生存,还是得放弃欧洲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