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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古汉存在虚假记载 受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

加入日期:2013-7-25 22:15:36

  红网长沙7月25日讯(记者 郭志强)7月25日晚间,紫光古汉(000590,股吧)(000590)发布公告称收到《关于对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由于过往连续四年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并未如实披露一纸补充协议,紫光古汉遭到了深交所的公开谴责处分。

  公告内容显示,由于紫光古汉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因此遭到交易所给予的公开谴责处分。其中,深交所对紫光古汉时任董事长郭元林、时任董事兼总裁刘箭、董事兼副总裁刘炳成、时任副总裁兰学军、时任财务总监李筱竑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紫光古汉时任董事曾巍巍、时任独立董事朱开悉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根据公告称,“紫光古汉在2005-2008年年度报告会计信息披露期间,存在虚假记载行为。”

  其中,2005年虚增主营业务收入3669.47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675.25万元,虚减营业费用756万元,从而虚增利润3750.22万元。紫光古汉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当年净利润为429万元。

  2006年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122.28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445.90万元,从而虚增利润676.38万元。紫光古汉在200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当年净利润为464.18万元。

  2007年虚增主营业务收入533.54万元,虚减财务费用88万元,从而虚增利润621.54万元。此外,2007年紫光古汉下属子公司衡阳中药公司在存在账外发货事项,当年账外发货额1897.94万元(含税),其中衡阳中药公司向职工借款782.60万元未在报表中反映。

  2008年,紫光古汉继续在年报中出现虚增业绩情形。其中,虚减财务费用115.69万元,从而虚增利润115.69万元。当年紫光古汉从郑州谙拓公司拆借1200万元未在报表中反映。

  同日,紫光古汉还对外发布了2013年半年度业绩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亿元,同比下滑11.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为1706万元,同比下降65.93%。

编辑: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