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7月21日电(记者王新明、李惊亚)正在此间召开的“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上,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主任吴海洋说,将全面推进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努力做到“快还旧帐,不欠新帐”。
据了解,上世纪50年代末以来,土地复垦经历了发育、发展和全面推进阶段。尤其是2011年后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国家陆续颁布了《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土地复垦责任、完善约束机制、建立激励机制。
据吴海洋介绍,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土地复垦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据统计,目前土地复垦率提高到25%。但是,仍然存在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不严、企业责任义务履行不到位、复垦资金难以保障和复垦技术单一等问题,致使土地复垦仍存在“旧帐未还、又欠新帐”的状况。
吴海洋说,据测算,截至2009年底,我国还有超过1亿亩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未复垦。目前,全国有11.23万座矿山,其开采活动每年将损毁土地近300万亩。新增的损毁土地60%以上是耕地或其它农用地,有些还是基本农田。而大量废弃地的存在将引发土地污染、生态环境退化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
“未来应健全土地复垦制度,全面落实规划目标,努力实现复垦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矿业企业要切实履行复垦义务,完善激励措施。同时,加强科技创新,提升土地复垦水平。”吴海洋说。
作者:王新明 李惊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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