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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关于成都营业部离职营销员劳动纠纷的声明

加入日期:2013-7-19 9:33:05

  今天有消息指平安证券(以下简称公司)成都营业部个别离职营销员(以下简称营销员)与公司产生劳动纠纷,对此,和讯股票联系了平安证券相关负责人。

  平安证券回应称,不存在所谓扣发营销员血汗钱的情况,目前该案件正在成都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审理中,一切将以生效的劳动仲裁结果为准。

  段某等11名原平安证券成都营业部营销员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补偿,以及营销员认为公司扣发的“风险保证金”等项目。

  经公司认真核查,上述营销员提出的要求所对应的事实情况如下:

  关于经济补偿金。段某本人的劳动合同于2013年3月已到期终止,公司已依法向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其余10名营销员分别在2012年期间主动提出辞职,依照《劳动合同法》,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补偿。经查公司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交记录,不存在欠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而在昨日劳动仲裁第一次开庭中,营销员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

  关于员工认为公司扣发的“风险保证金”等项目。经核实工资单等证据,公司未发现成都营业部扣发过相关“风险保证金”等项目。而在昨日劳动仲裁第一次开庭中,营销员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公司有扣发工资的行为。

  关于加班费。成都营业部在工作时间以外,确实组织过一些培训、交流、投资沙龙等活动,但并不存在强制加班情况。我公司将尊重仲裁结果,如仲裁庭认定上述情况为加班,公司将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向营销员支付对应的劳动报酬。

编辑: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