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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孙哲)由于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和进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S前锋(600733)遭到四川证监局的警示。对此,有市场人士表示,今年以来证监会持续强化“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大对信息披露中虚假陈述、重大遗漏等问题的处罚力度。 S前锋昨晚发布公告,公司已收到四川证监局对其出具的警示函。S前锋被警示的原因是,子公司重庆昊华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于2011年4月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首创建设签署了一纸房地产开发项目咨询服务协议。协议规定,首创建设为重庆昊华提供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服务金额为800万元。此后,重庆昊华已于2012年4月、8月和11月先后分三次支付给首创建设500万元。不过,上述协议签署及支付行为,一方面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另一方面也未尽到进行临时信息披露的义务。此外,警示函还表示,S前锋2012年年报存在章节、表格、货币单位、日期、金额等多处错漏,以及存在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表述模糊等信息披露质量问题。对于上述种种信披问题,四川证监局警示函要求S前锋认真进行整改,并在本月31日前向证监局提交整改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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