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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加入日期:2013-6-26 7:44:45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6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投资”)通知,深圳市国资委及远致投资于2013年6月25日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分别增持公司股份4,851,708股、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94%、0.003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深圳市国资委、远致投资。本次增持前,深圳市国资委、远致投资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69,081,442股、135,917,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32%、10.068%,合计持有本公司30.00%股份。

  2、增持目的及计划:深圳市国资委及远致投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合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2013年6月25日,深圳市国资委及远致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分别增持本公司股份4,851,708股、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94%、0.0037%。本次增持后深圳市国资委及远致投资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273,933,150股、135,967,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91%、10.072%,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409,900,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63%。

  5、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6、其它说明:深圳市国资委、远致投资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深圳市国资委、远致投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编辑: 来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