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今日证监会召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培训会。姚刚主席开篇坦言社会对征求意见稿批评较多,说只是技术性改良、没有进行实质性变革,集中表现在:审核权还在证监会、发行条件修改没有涉及、发审委制度没有改。但核准制、持续盈利能力作为发行条件、发审委都是证券法规定的,在证券法未修改之前不能违背,只能在法律原则下尽最大努力推动各环节透明度。
网下发行的新股,由主承销商在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中自主选择投资者进行配售。发行人应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网下配售原则和方式,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承销商应当按照事先公告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的新股中至少40%应优先向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配售。调整网下配售比例,强化网下报价约束机制;调整网下网上回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