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基金从业人员被严令禁止参与证券市场投资,即使购买场内交易基金也不被允许。而在新《基金法》实施后,只要经过报备,基金经理等从业人员及家属均能炒股。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将增加基金行业透明度。
为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激励与约束的平衡,新法第18条允许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但设计了两项防弊措施:一是要求上述主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二是要求上述主体的证券投资行为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
有基民提出,这是否意味着监管部门公然鼓励“老鼠仓”?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践表明,只要制度设计合理、疏堵得当,基金从业人员遵照管理要求买卖证券,并不会鼓励“老鼠仓”或使“老鼠仓”合法化,反而会增加基金行业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还可能降低“老鼠仓”行为发生的概率。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也表示,允许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较为合理,它符合此前许多专家提倡的“宜疏不宜堵”的监管理念。该条款可以使业内人员合理的投资需求得到满足、增强基金行业的吸引力,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到基金业。
虽然政策已经允许基金从业人员参与证券交易,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较为谨慎的基金公司短期仍将禁止员工炒股,多数基金公司目前正在着手提高内控。但多数基金业内人士均认为,此次对从业人员炒股进行松绑,将对市场起到积极正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