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化名)是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传媒行业研究员。她觉得自己应该把当前工作重点从跟踪《致青春》的票房切换到《中国合伙人》、《不二神探》、《棒球明猩》等即将上映的新片,研究谁会是下一部卖座片。
在她看来,票房黑马《泰囧》的杀出改变了投资者对影视类上市公司的投资逻辑,单片票房预期对影视类上市公司中短期股价的影响力提升,成为股价表现的重要催化剂,说白了就是“好的票房预期带动好股价”。去年底以来,光线传媒股价的两次主升浪发生在去年12月12日-今年1月4日和4月15日-26日,分别对应《泰囧》上映的前半段和《致青春》的宣传预热期。在没有卖座电影上映的时候,公司股价基本处于盘整状态。
随着越来越多投资者认识到这一规律并将其运用到投资中,打好“提前量”变得尤为重要,因为很可能等到电影正式上映时,利好预期已完全释放,股票行情已接近尾声,预判票房由此成为影视股投资的必修课。当一部新片启动宣传后,李玲就像职业影评人一样,仔细研究主创阵容、预告片、宣传信息以及微博上受众的反馈。有时卖方机构发给她的研究报告乍看也像一篇影评。随着今年国产片市场的向好,券商研究员、基金经理对上市公司组织的试片会态度变得踊跃,并在观影后彼此交流观影心得体会以捕捉“一致预期”。
李玲觉得,如果投资是科学与艺术的结合,那么传媒股投资的艺术比重显然更高。首先,“拍票房”本身就是一门学问,票房是电影内容质地、发行方实力、同档期竞争影片以及消费者心理共振的结果,很多时候只能定性分析,很容易遭遇“预期差”。在她印象中,华录百纳投资的《金太郎的幸福生活》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试片会上全场爆笑,大家预期颇高,但因为发行方实力不足,加上遭遇强劲对手《分手合约》,最终票房惨淡。
其次,票房背后的分成协议多数时候秘而不宣,虽然可以从多个渠道了解到大概情况,但终究只是近似值。普通投资者更加容易混淆票房与实际收入。例如,《致青春》试片会结束后,业内基本认同在没有强有力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这部“接地气”的青春怀旧片的高票房应无忧。但与《泰囧》不同的是,光线传媒在担任发行方的同时,对《致青春》制作环节的收益分成仅占小头。按照相关规定以及行业惯例,票房收入首先需缴纳5%的电影基金和3.3%的营业税,剩余部分按照与院线签订的分账比例进行分配,再扣除中影数字的管理费,一般发行公司能拿回总票房收入的37%-38%,然后发行方获得其中10%-15%的发行代理费,之后再由制作投资方分账。业内估计,即便《致青春》能达到7.5亿元票房,光线传媒能获得净收入仅6000多万元。有时各投资方之间对分成协议会出现分歧,进一步增加不确定因素。此前《西游降魔篇》的分账风波曾导致华谊兄弟股价短期下挫。
在此背景下,虽然外界可以通过第三方票房统计机构实时了解影片票房大致情况,但上市公司出于影片宣传或维护股价的考虑,会不失时机地通过官方或非官方渠道公布票房情况,吸引舆论关注,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投资者的情绪。对于上市公司这方面信息的披露,目前并无明确规定予以规范。
从行业宏观角度来看,观影需求因二三线城市影院数量的增加而出现大幅提升,质量过硬、档期合适的电影票房获得佳绩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但对于投资者而言,把握“票房里的K线图”并非易事,仍需提防暗礁。本报记者 黄淑慧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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