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外管局多点布防 严控热钱流入
热钱流入苗头凸显 外汇局急令严控跨境资金流入
两招遏制热钱 外管局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
外汇局下月起看牢热钱 或缓人民币升值压力
专家料热钱流入不可逆 或涌向楼市和地方项目
外管局多点布防 严控热钱流入
国家外汇管理局昨天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和进出口企业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从6月1日起,对商业银行结售汇启动综合头寸管理,对进出口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实施严格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主动报告可疑交易并启动窗口指导,对违法外汇管理规定的银行和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外管局广东省分局有关人士昨天表示,尚未收到正式通知文件,但从通知内容看,属于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的重申和强化。
结售汇头寸限额首设公式
自2010年起,国家外管局对商业银行结售汇实行限额管理,但主要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银行外汇业务经营情况等对头寸采取核定限额的管理模式。此次《通知》则首次明确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计算公式,即“各银行当月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上月末境内外汇贷款余额-上月末外汇存款余额×参考贷存比)×国际收支调节系数”。其中:中资银行的参考贷存比为75%,外资银行的参考贷存比为100%,国际收支调节系数为0 .25。《通知》要求外汇贷存比超过参考贷存比的银行,应在6月底前将综合头寸调整至下限以上;下限调整后,其上限随之上调相同额度。外汇贷存比低于参考贷存比的银行,原有的头寸限额保持不变,但应把握外汇贷款的合理增长,防止外汇贷存比过度波动。
违规外汇流入企业将遭降级
对于资金流与货物流严重不匹配或流入量较大的进出口企业,《通知》要求各地外管局及时发送风险提示函,对未及时说明情况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并做出合理解释的企业,将被列入B类企业,并实施严格监管。此类企业列入B类后,符合相关指标连续3个月正常等条件的,外汇局将其恢复为A类。
《通知》还要求,银行应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得协助客户规避外汇管理规定;应加强对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指导,保持贸易融资合理增长;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加强对虚构贸易背景等行为的甄别,主动报告可疑交易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异常跨境资金流入。
同时,外汇局应高度重视异常资金流入风险,强化监测分析与窗口指导;对异常资金流入线索,应主动开展现场核查或检查;对于使用虚假单证进行套利交易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导致违规资金流入的银行、企业等主体,应依法给予罚款、停止经营相关业务、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并加大公开披露力度。(.南.方.都.市.报)
热钱流入苗头凸显 外汇局急令严控跨境资金流入
面对汹涌而至的跨境资金流入,监管层已经开始行动。国家外汇管理局6日最新发布《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加强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严查虚假贸易、加大外汇管理核查检查力度等多方面严控外汇资金流入,尤其是防止异常跨境资金流入。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中国全口径外汇占款余额约为27.068万亿元,一季度新增外汇占款1.2万亿元,刷新历史纪录。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强化以及欧美日量化宽松政策的影响下,国际热钱流入国内的压力正在显著增加。
这份《通知》全文虽然只有1000字,但是凸显了监管层从企业和银行两个端口来控制跨境资金的流入的意图。
在企业方面,外汇局将加强对进出口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分类管理,加大对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企业的核查力度,并调整转口贸易项下外汇收支相关政策。《通知》称,将及时对资金流与货物流严重不匹配或流入量较大的企业发送风险提示函,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说明情况。而若企业未及时说明情况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并做出合理解释的,将其列为B类企业,实施严格监管。
“分类管理意味着外汇局从总量核查转向更加重视对单笔货物贸易的核查,防范异常资金通过贸易渠道流入境内。”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陈炳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在银行方面,《通知》要求加强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与外汇存、贷款比率挂钩。央行《金融机构外汇信贷收支表》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境内外汇贷款余额为5618.23亿美元,外汇存款余额为4415.65亿美元,若按该数据计算,则贷存比为127%,高于75%或是100%的参考指标。
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表示,在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银行有减少手中外汇头寸而结汇成人民币的冲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2月和3月的央行口径外汇占款均大于金融机构全口径外汇占款。“这意味着这两个月金融机构(央行除外)处于净结汇状态,其当前月的外汇头寸相对上月在减少。”赵庆明说。他称,《通知》可理解为监管层在要求银行持有更多的外汇头寸,让金融机构分担央行的购汇压力,也意在抑制银行境内外汇贷款的过快增长。
实际上在去年,外汇局曾对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实行正负区间管理,在现有结售汇综合头寸上下限管理的基础上,将下限下调至零以下。“目前国内银行的外汇贷存比大多数高于参考贷存比,因此若要达到《通知》中公式的要求,大多数银行当月结售汇综合头寸必须为正。”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陈炳才指出。他指出,若银行想要其外汇头寸下限较低,一个办法是减少其境内外汇贷款量,这也抑制了银行从国外划拨资金到国内发放贷款,从而控制资金流入境内。
招商银行分析师刘东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这是首次对银行外汇存贷比单独进行规范,主要是为了限制银行外汇贷款的份额,旨在从银行这一环节遏制资金的套利行为。
为了更好地防堵热钱,《通知》还指出,外汇局未来要强化监测分析与窗口指导;对异常资金流入线索,主动开展现场核查或检查;对于使用虚假单证进行套利交易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导致违规资金流入的银行、企业等主体,应依法给予罚款、停止经营相关业务、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并加大公开披露力度。(.经.济.参.考.报)
两招遏制热钱 外管局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
面对美联储与日本央行接连发起的持续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外管局决定出奇招限制热钱流入。
5月5日,外管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加强银行结售汇头寸下限额度监管,与强化进出口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分类管理两个方面,遏制热钱等异常跨境资金流入风险。
银行人士透露,此举在有效限制脱离真实贸易背景的热钱流入同时,也间接降低国内银行的放贷能力。
有机构分析说,《通知》将令银行间市场资金收紧2100亿-2500亿元规模,并使国内金融机构失去0.15%的存款资金来源。对M2增速的影响则不超过0.3%。
外汇套利行为“受限”
尽管进口一吨铜面临近3000元的亏损,上海保税区的铜库存量仍然达到近50万吨。因为众多企业正借助融资铜,套取人民币升值收益。
所谓融资铜,即企业先按20%保证金拿到银行开具的90~180天美元信用证,从海外购买铜并运入中国保税区仓库做成标准仓单,再向国内银行申请一定期限的铜仓单抵押人民币贷款,当这笔贷款到期后,企业只需归还贷款并将保税区的铜库存转卖给其他国家,等于将进口铜作为人民币贷款融资载体,赚取一定时期的人民币升值收益。
“要不是近期铜价下跌引发融资铜违约风险,这种低风险人民币汇差套利生意更加红火。”一位精通此项业务的人士透露,此前他接触各类手握高额美元与日元的境外投资机构,打算借融资铜业务套取人民币升值收益。
但现在,他意识到,这种好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
按照《通知》规定,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分别以75%与100%为参考贷存比标准,一旦中外资银行外汇贷存比超过上述参考贷存比,应在每月初的10个工作日内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调整至下限以上。
这意味着,多数国内银行必须收紧外汇贷款额度,以满足《通知》要求。
记者得到一份未经审计的3月份国内银行外汇贷存比数据显示,仅工商银行(601398)、建设银行(601939)、中国银行(601988)、农业银行(601288)与交通银行(601328)等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外汇贷存比分别为144%、114%、88%、134%与96%,较《通知》所要求的75%参考贷存比分别高出69、39、13、59与21个百分点。
“相比融资铜业务的美元信用证授信贷款规模被压缩,企业通过银行内保外贷再结汇业务赚取人民币升值收益的操作空间,面临更严格的监管压力。”一家股份制银行人士分析说,国内融资铜业务引发的热钱规模约有数百亿元,但超过千亿元“热钱”实则是通过银行内保外贷业务“产生”的。
具体做法是一家境内企业先存入一笔人民币作为贷款保证金,向银行申请相应外汇贷款“交给”其境外子公司管理,当后者得到外汇贷款后,再通过外贸结汇或外商投资形式,将外汇贷款以结汇形式重新流入中国,因此这家境内企业等于额外套取外汇贷款结汇带来的人民币升值收益。
“和融资铜类似,这种内保外贷行为都缺乏真实的贸易与项目投资背景,其实就是国内产生的热钱效应。”在他看来,外管局出台《通知》要限制的,正是这种脱离真实贸易背景的热钱流入。
而且,外管局将针对资金流与货物流严重不匹配或流入量较大的企业发送风险提示函,对未提供证明材料做出合理解释的企业采取B类企业严格监管,等于从“源头”限制企业外汇套利的冲动。
所谓B类企业,即转口贸易项下的外汇收入,应在其进行相应转口贸易对外支付后方可结汇或划转;同一笔转口贸易业务的收支应当在同一家银行办理;新签订的转口贸易合同,其收入和支出的结算货币应当同为外汇或人民币。
“限制热钱流入,这才是最大的杀手锏。”他表示,个别境内企业为了争取更高外汇贷款额度并躲避国内金融审查,通过香港向境外银行申请大量外汇贷款并结汇套取人民币升值收益。外管局此项措施,等于让这种灰色操作地带无处遁形。
他透露,5月6日当天,已有多家银行表示总行开始着手压缩外汇贷款规模,融资铜与内保外贷业务额度开始缩水,“如果银行无法提供外汇融资,只能寻找海外信贷基金,延续外汇套利的投资规模。”
银行放贷能力减少2100亿元?
然而,《通知》严厉限制热钱借虚假贸易背景流入中国同时,也间接收紧了银行信贷投放空间。
以往,国内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几乎不存在下限,但此次《通知》明确提出,除政策性银行外,银行当月结售汇综合头寸必须设定下限限额。其计算公式为,(上月末境内外汇贷款余额-上月末外汇存款余额×参考贷存比)×国际收支调节系数。
有机构分析,国内银行当月结售汇综合头寸的下限余额将“新增”400亿元,考虑到外汇贷款的货币乘数效应,不排除国内银行间市场资金将缩水近2100亿-2500亿元。
在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看来,银行间市场资金“成倍缩水”的一大原因,是在《通知》要求下,国内银行不得不压缩外汇贷款规模,由此带来跨境银行业务规模,及相应结汇产生的人民币存贷款业务双双缩水。
“以往,银行通过内保外贷业务吸收企业20%保证金,再加上外汇贷款结汇衍生的活期存款,能给银行提供上百亿元低息人民币存款。”他透露,随着他所在银行内保外贷再结汇业务额度被压缩,他预计银行将失去30亿-40亿元低息人民币存款。
而且,外管局将针对资金流与货物流严重不匹配或流入量较大的企业发送风险提示函,对未提供证明材料作出合理解释的企业采取B类企业严格监管,等于从“源头”限制企业外汇套利的冲动。(.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