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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县千乡”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

加入日期:2013-5-7 21:35:39

  记者从5月6日中国气象局召开的“百县千乡”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区创建暨2013年“三农”服务专项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中国气象局将在未来两三年里,设100个左右的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和1000个左右的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此举基于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成果,第一批示范区遴选工作将于年底组织开展。

  中国气象局副局长矫梅燕介绍称,现代农业气象示范县创建要选在粮食主产区、设施农业或特色农业重点区,要与重要农产品生产有机结合;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创建要选在台风、暴雨洪涝、雷电以及暴雨诱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等高发重发区。

  按照工作方案,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须达到“十有标准”,即“有专业人员、有服务方案、有指标体系、有业务平台、有适用技术、有示范田块、有合作机制、有直通服务、有信息反馈、有效益评估”;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须达到“八有标准”,即“有领导机构、有信息员队伍、有信息服务站、有监测预警网络、有风险地图、有应急预案、有科普计划、有工作制度”。

  “示范区的创建只是一个手段和载体,其终极目标是使三农在优质气象服务中受益。”矫梅燕表示,示范区的创建需要各级气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在相关部门配合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参照创建标准,开展针对性的创建工作。要不断推动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合、社会参与”的示范区创建工作机制,实现与当地农业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紧密结合。

  中国气象局副局长于新文表示,示范区的创建工作融入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业建设的积极性,要注意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统筹和谋划,打造示范区建设品牌。

  记者了解到,“百县千乡”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区的创建将采取动态管理为原则,建立和完善气象服务示范区定期考核评估机制,以5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成熟一个,批准一个,对考核不合格的示范区撤销“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或“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称号。来源气象局网站)

编辑: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