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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股256,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256,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32,8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3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5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61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880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
00*****434
成固平
4
00*****550
范洪泉
5
01*****205
邓乐安
6
00*****640
徐乐平
7
00*****557
郑正国
8
01*****769
楚星群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1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04,626,763
40.87%
31,388,029
136,014,792
40.87%
1、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85,291,280
33.32%
25,587,384
110,878,664
33.32%
2、高管锁定股
19,335,483
7.55%
5,800,645
25,136,128
7.55%
二、无限售流通股
151,373,237
59.13%
45,411,971
196,785,208
59.13%
三、股份总数
256,000,000
100.00%
76,800,000
332,8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32,80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
咨询联系人:范洪泉 奉玮
咨询电话:0731-22337000-8007 8022
传真电话:0731-22337798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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