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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加入日期:2013-5-7 4:37: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2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3,3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14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 5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

  咨询联系人: 王蔚婷、冯桂标

  咨询电话:0579-82262717

  传真电话:0579-82262717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7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