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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1,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3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因公司2012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为331,040,0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13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0*****641 | 宋睿 | 2 | 01*****737 | 牟嘉云 | 3 | 08*****240 | 华侨投资(亚洲)有限公司 | 4 | 00*****920 | 覃琥玲 | 5 | 01*****607 | 刘晓霞 | 6 | 01*****214 | 尹辉 | 7 | 01*****022 | 王生兵 | 8 | 01*****211 | 张光喜 | 9 | 01*****135 | 张明达 | 10 | 01*****145 | 李宏 | 11 | 00*****472 | 李海波 | 12 | 01*****440 | 邓伦明 | 13 | 01*****688 | 范明 |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大道97号1栋优诺国际1204
咨询联系人:王生兵
咨询电话:028-87373422
传真电话:028-8737342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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