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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3,08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73,085,2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51,553,36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5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1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本次变动前 |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公积金转增股 | 数量 | 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 215,138,902 | 45.48 | 172,111,121.6 | 387,250,023.6 | 45.48 | 03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71,900,000 | 15.20 | 57,520,000 | 129,420,000 | 15.20 | 04 高管锁定股 | 102,579,733 | 21.68 | 82,063,786.4 | 184,643,519.4 | 21.68 | 01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40,659,169 | 8.59 | 32,527,335.2 | 73,186,504.2 | 8.59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257,946,298 | 54.52 | 206,357,038.4 | 464,303,336.4 | 54.52 | 其中未托管股数 | 0 | 0.00 | | | 0.00 | 三、总股本 | 473,085,200 | 100.00 | 378,468,160 | 851,553,36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851,553,360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2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8楼
咨询联系人:张重程
咨询电话: 0755-86578985 传真电话:0755-26584355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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