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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加入日期:2013-5-6 2:2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3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8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41

  刘长杰

  2

  01*****454

  刘长汉

  3

  01*****599

  韩振祥

  4

  00*****151

  徐玉清

  5

  01*****250

  王晓军

  6

  01*****119

  赵玉珊

  7

  01*****908

  信继国

  8

  01*****114

  张 宇

  9

  01*****106

  李久成

  10

  01*****857

  赵玉军

  11

  00*****280

  王相民

  12

  01*****881

  王凤霞

  13

  01*****815

  沈建明

  14

  01*****214

  赵效德

  15

  00*****610

  刘 宁

  16

  01*****611

  卢其栋

  17

  01*****922

  宋作云

  18

  01*****490

  刘文文

  19

  01*****502

  周文智

  20

  00*****901

  王敖生

  21

  01*****576

  刘占斌

  22

  01*****470

  徐百栋

  23

  01*****207

  马际红

  24

  01*****107

  钱玉琦

  25

  01*****007

  张素萍

  26

  01*****414

  郭玉玲

  27

  01*****203

  郇正发

  28

  00*****314

  肖永生

  29

  01*****686

  吕丙芳

  30

  01*****777

  郑宝荣

  31

  01*****803

  国承凤

  32

  01*****229

  李金凤

  33

  01*****317

  刘振明

  34

  01*****128

  王宝灵

  35

  01*****777

  杨 光

  36

  01*****980

  鹿传伟

  37

  01*****615

  阎士文

  38

  01*****828

  魏 强

  39

  01*****321

  赵 利

  40

  01*****124

  翟乃庆

  41

  00*****107

  孙兆生

  42

  00*****859

  薛 栋

  43

  01*****245

  赵增奎

  44

  00*****072

  刘江宁

  五、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咨询联系人:张宇 阎磊

  咨询电话:0533-4292288

  传真电话:0533-4291123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

编辑: 来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