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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3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8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41
刘长杰
2
01*****454
刘长汉
3
01*****599
韩振祥
4
00*****151
徐玉清
5
01*****250
王晓军
6
01*****119
赵玉珊
7
01*****908
信继国
8
01*****114
张 宇
9
01*****106
李久成
10
01*****857
赵玉军
11
00*****280
王相民
12
01*****881
王凤霞
13
01*****815
沈建明
14
01*****214
赵效德
15
00*****610
刘 宁
16
01*****611
卢其栋
17
01*****922
宋作云
18
01*****490
刘文文
19
01*****502
周文智
20
00*****901
王敖生
21
01*****576
刘占斌
22
01*****470
徐百栋
23
01*****207
马际红
24
01*****107
钱玉琦
25
01*****007
张素萍
26
01*****414
郭玉玲
27
01*****203
郇正发
28
00*****314
肖永生
29
01*****686
吕丙芳
30
01*****777
郑宝荣
31
01*****803
国承凤
32
01*****229
李金凤
33
01*****317
刘振明
34
01*****128
王宝灵
35
01*****777
杨 光
36
01*****980
鹿传伟
37
01*****615
阎士文
38
01*****828
魏 强
39
01*****321
赵 利
40
01*****124
翟乃庆
41
00*****107
孙兆生
42
00*****859
薛 栋
43
01*****245
赵增奎
44
00*****072
刘江宁
五、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咨询联系人:张宇 阎磊
咨询电话:0533-4292288
传真电话:0533-4291123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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