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欧美对华光伏“双反”大棒挥舞至今,中国光伏产品在欧美市场的份额已经迅速下滑。然而,作为中国应对之策的对欧美韩多晶硅“双反”调查,却出现截然相反的效果。
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最新报告披露,众多海外多晶硅厂商存在各种名目的突击对 华出口,并不断出现规避“双反”措施的手法“创新”。国内进口多晶硅价格在经历3月短期上涨后,4月份又重现过去“量增价跌”走势,进口多晶硅依然以绝对优势压缩着国内厂商的市场份额。这一局面凸显我对欧美多晶硅“双反”调查至今仍缺乏强有力的措施。
欧盟对华光伏“双反”大限逼近,在此背景下,业内人士普遍呼吁,我对欧美多晶硅“双反”应“动真格”,采取一系列加码措施以消除外商钻空子,进而在这场博弈中切实形成对欧美的反制效果。
量增价跌重现
最新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4月,我国多晶硅进口量为7265吨,环比增长12.93%,同比增长17.46%。进口单价方面,多晶硅进口均价经历3月大幅上涨后,4月下滑至18.01美元/千克,环比下降7.12%,同比下降34.5%,较2012年全年均价下滑29%。
硅业分会相关人士指出,4月份国内多晶硅进口又重现量增价跌的态势,要改变这种现状,我国对欧、美、韩三国启动的多晶硅“双反”调查相关措施必须加码。
去年11月1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当月26日,商务部网站公告称,将对向原产于美国 、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收反倾销税,以及对上述多晶硅追溯征收反补贴税进行调查。
尽管原定于今年2月出台的初裁结果接连被推迟,但业内普遍认为,此举能在挽救濒死的国内多晶硅产业的同时,形成对欧美对华光伏“双反”的反制效果。
但事实上,对外多晶硅“双反”调查启动以来,我国多晶硅进口量不降反增,价格到目前也一直不断下行,众多国外厂商利用初裁结果出台前的间隙期突击对华出口,致使我进口多晶硅“量增价跌”态势不断扩大化。
数据显示,今年2月,我国多晶硅进口量为7991吨,环比增加17.7%,同比增长4.9%;进口单价大幅下挫至17.7美元/千克,环比下降4.17%,同比下降37.1%。进入3月份,由于下游市场需求拉动,进口多晶硅价格曾一度出现小幅上升,但4月份又重新续演“量增价跌”行情。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18美元/千克的进口单价,远低于国内多晶硅厂商的成本价,国外厂商不断突击对华出口,更加剧威胁到本已举步维艰的国内多晶硅厂商的生存空间。据硅业协会统计,今年一季度,国内多晶硅产量预计不足1万吨,较去年同期下滑50%以上。
外商钻“空子”
既然多晶硅双反“大旗”已竖起,为何进口多晶硅倾销之势却愈演愈烈? 据硅业分会人士介绍,这主要是由于在外商突击对华出口的过程中,存在诸多规避双反调查的招数,其中最典型的当属利用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多晶硅来避税,此举严重削弱了多晶硅“双反”的效果。
据介绍,加工贸易是A国企业向B国企业进口原料、材料或零件,利用A国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加工成成(财苑)品后再出口到B国的贸易形式。常见加工贸易分为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四种方式。采用来料加工方式,即A国企业全部或部分利用B国企业提供的原料加工成成品后再交给B国企业,自己从中赚取加工费,这一方式按照我国现行的加工贸易政策规定,其在原料进口与成品出口环节均不征收增值税。基于此,在多晶硅“双反”裁定征税后,加工贸易方式很快被外商利用成为规避“双反”征税的最大途径。
根据硅业分会报告统计,按贸易方式来分,4月份我国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多晶硅2685吨,占比仅为37%,而加工贸易等方式进口4580吨,占比高达63%。“可见目前加工贸易方式已占到了全部方式的一半以上,这将严重削弱未来我国多晶硅”双反“裁决的有效影响力。”上述硅业分会人士说。
保利协鑫下属中能硅业副总经理吕锦标也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对国内多晶硅市场倾销最严重的主要来自于德国和美国企业,其能规避“双反”调查,正是利用了我国海关监管保税政策的一些漏洞,而这些漏洞很大程度上源于国内对多晶硅行业长期以来执行的歧视性税收政策。“多晶硅行业的财税政策目前采取”一刀切“模式,优势企业无法享受正常政策利好在国际竞争中保持优势,才会让一些国外企业从中钻”空子“。”他说。
措施须加码
眼下,欧美对华光伏“双反”大棒即将重重落下,业界应做好最坏打算,在将“双反”负面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之外,还应该切实采取一系列反制措施加以应对。这其中,针对美欧韩的多晶硅“双反”被认为是重要筹码之一。
吕锦标呼吁,目前,政策层面应加快并完善我国对美、欧、韩多晶硅的“双反”调查,并针对“双反”存在的漏洞进行逐一排除,对国内多晶硅的进口代理公司进行严格监管,对不规范的进口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我们已经会同硅业分会将目前外商恶意倾销的情况向商务部做了反映,商务部也表示将与海关、财政部等多部门协调来应对这一局面。”他表示,目前最关键的举措是尽快将多晶硅进口列入每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中,回归对多晶硅的一般贸易监管属性,方可堵住外商逃避反倾销税的漏洞。
此外,提高进口多晶硅反倾销税的税率也被认为是“双反”加码措施的一记“重拳”。吕锦标认为,综合比对美国对中国光伏电池厂商征收最高达249.96%的惩罚性关税,以及欧盟可能提出的47%的反倾销税率,中国对进口多晶硅反倾销的税率的合理区间应定于40%-50%,具体情况也可视其恶意倾销程度来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