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3日电(记者孔祥鑫)记者3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截至3月末,在北京市3674个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类项目中,共有25个项目未按期填报收支报告。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已对相关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给予记分处罚,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物业服务信用系统。
据介绍,2013年是北京市实施物业项目按年度公示收支情况的第三年。按照相关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4月1日前登录《北京市物业管理动态监管系统》,填写物业项目收支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2013年度物业项目收支预算,并打印出带有条形码的报告书在住宅物业项目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日。
此次受处罚的25个项目涉及北京华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方紫光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家物业服务企业,其中,二级企业2家,三级企业11家。今年未公示项目较去年相比有明显减少;越来越多的业主能通过收支公示内容了解物业费收支情况,并主动参与小区共同事项的管理。
针对业主反映的公示内容太专业、公示方式单一等问题,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优化收支报告内容,并研究网上、现场“双公示”的模式,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更透明。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2013年度收支公示工作已经结束,业主仍可要求物业公司出示2012年度项目收支报告,物业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质询,并配合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作者:孔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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