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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统一有效监管 打破债市利益垄断

加入日期:2013-5-3 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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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栋琳

  一场由利益输送引发的风波,将多年来风平浪静的银行间债市推上风口浪尖。草草翻过此页,抑或过度“妖魔化”,都无益于银行间债市发展。市场扩容创新的大方向不会中断,债市恰好可借此机会清扫垃圾,重塑规则,实现新的大发展。银行间债市亟需理清法律法规、一二级市场价差、成交和信披透明度等短期问题;从中长期看,则要打破利益垄断,从建立统一有效监管机制入手,从根本上杜绝债市存在的监管真空、利益输送和寻租空间等问题。

  必须承认,近年来,银行间债市发展所取得的成绩远大于出现的问题。从2008年到2012年,债市规模和品种发展突飞猛进,成为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罕有的快速发展领域。而推进新型城镇化也离不开强大的债市支持。

  但是,发展债市不能单纯追求扩容。债市已积累不少问题和矛盾,此次风波所暴露出的代持利益输送等问题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例如,发行市场化程度低,导致“一级半市场”等灰色交易盛行;交易市场化成程度低,“熟人市场”滋生各种利益输送渠道;多头监管存在多年,监管交叉与监管真空并存;评级机构功能缺失,“以价定级”等。

  业界已经认识到,仅从市场自身运行规律和特征看,债市已到了需要动大手术的时候。

  首先,创新不能止步不前。在快速发展中暴露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对市场长远发展是好事。有发达国家债券专家表示,对此次风波感到不可思议,因为在国外市场上衍生品种丰富,加杠杆和风险对冲方式很多,不需要所谓“灰色地带”来操作。

  债市要继续创新交易制度、债券品种、监管政策和对冲工具。从发达市场经验看,询价驱动制度非常适合规模巨大、券种极多和流动性情况多样化的债券场外市场。债券场外市场要引入真正的做市商制度。实现报价做市商、普通机构和其他投资者分层。限制无做市商资格的机构报价和对敲等行为,提高做市商报价的积极性。(下转A02版)

编辑: 来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