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28日下午召开山东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已正式发布。《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标准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报道,《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中显示,到2020年,山东省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分三期实现。第一期(2013-2015年):初见成效,空气质量相比2010年改善20%以上;第二期(2016-2017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35%左右;第三期(2018-2020年):基本达标,空气质量相比2010年改善50%左右。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6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山东省政府批准,于2013年5月24日发布,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6项标准包括:《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据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介绍,修订《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标准,目的是为了实现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人口密集区的公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环境空气质量。以此为目标,采取环境目标倒逼机制,倒推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通过发布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环境标准,倒逼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取消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实现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相衔接。即要保证企业达标后排出的废气,经过大气扩散、稀释后,要达到或接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