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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春莲 王 峥 由于筹划长达近半年的重组宣告失败,而失败的原因“模糊不清”,上交所对ST宏盛发出《监管工作函》表示不满。昨日晚间,ST宏盛应上交所要求发布公告,解释此前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尽管自去年年底重组预案披露至今已经长达近半年,ST宏盛却表示,对于重组对手方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方面的相关工作具体进度一概不知,最后还认为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合作中所做的努力及采取的措施是勤勉尽责的。而值得注意的是,在重组失败前夕,ST宏盛二股东匆忙减持并高位套现,而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也集体辞职。业内人士认为,在重组期间发生上述事情,说明ST宏盛的高管提前知道了重组失败的消息。重组失败原因“模糊不详”5月21日,ST宏盛公告称,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披露了与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此次重组事宜各方在后续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因客观条件限制致使合作无法正常推进,一致同意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不过,对于这份终止重组的公告,上交所方面并不满意。在ST宏盛宣布终止重组的当天,上交所就对ST宏盛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及有关各方在5月23日之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上交所作出说明。《监管工作函》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ST宏盛董事会、交易双方、中介机构需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这些事项包括: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具体原因;以客观条件限制的原因作为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理由是否充分正当;各方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合作中所作的努力及其采取的措施,是否勤勉尽责。工作函并要求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重组进度一概不知昨日晚间,ST宏盛再次发布公告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关于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公司已将相关事项的说明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称,公司此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主要是由于在合作事项的后续推进过程中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其中包括对于重组预案披露后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方面的相关工作具体进度公司一概不知,对方只是告知公司其关于重组的审计、评估以及盈利预测等各项工作正在进行,公司无法参与也未见到其提供的任何成果资料。同时相关中介机构的协议至今也未签署,公司曾多次前往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其提出合作建议,但对方均未予采纳,导致公司在重组过程中应对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系列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状态,使得公司在重组推进的时间要求上存在巨大的风险,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后经多次协调沟通,为保证各方利益不受侵害,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召开董事会,一致同意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认为合作事项在已经经过的宝贵时间里面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使得公司在重组推进的时间要求上存在巨大的风险,其作为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是充分正当的。公告还显示,公司此次重组工作虽然最终未能成行,但是各方为此次工作也付出了自己应尽的努力。其中各方自展开合作意向以来,进行了多次的会面沟通,公司正式造访山西数次,电话联系若干次,中介机构为了推进重组事项,也开展了大量的工作。针对合作各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质疑和问题,均本着友好合作的本意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公司认为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合作中所做的努力及采取的措施是勤勉尽责的。重组失败早有端倪尽管ST宏盛对重组进展一概不知,但实际上,公司此次重组失败在5月22日发布公告前已经露出了端倪。4月23日,ST宏盛突然宣布停牌称:“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重新评估论证。”而值得注意的是,在重组告吹前,ST宏盛的第二大股东冒着被谴责的风险减持公司股票。4月25日,ST宏盛发布了《关于对公司股东减持行为的谴责公告》。公告称,据公司了解,截至2013年4月19日收盘,公司战略投资者张金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0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ST宏盛表示,该减持股份的行为可能会影响后续重组参与表决的有效票数, 可能对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影响,对此行为公司表示强烈的谴责。而值得注意的是,张金成共计减持套现约1.2亿元,并且其减持时机把握得非常精准,套现的股价较ST宏盛恢复上市交易时已经上涨了超过3倍。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张金成很可能已经提前得知公司将终止重组,才会提前高位套现。此外,在ST宏盛重组期间,公司高管也集体辞职。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郭永明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同一时间,公司董事会秘书惠钢义和公司监事会监事秦明明也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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