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3-063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葫芦岛中院”)于2013年1月31日裁定受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股份”或“公司”)重整,于2013年2月5日指定锌业股份清算组为管理人。
截止2013年5月22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计409家,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6,781,199,312.04元。此外,与重整相关的资产评估等工作也在进行中。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5月8日起暂停上市(详见2013年5月3日巨潮资讯网《管理人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本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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