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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加入日期:2013-5-22 23:41: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3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1,523,2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61,523,28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87,675,612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5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3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01,420,460

  38.78%

  10,142,046

  111,562,506

  38.78%

  其中高管锁定股

  101,420,460

  38.78%

  10,142,046

  111,562,506

  38.78%

  二、无限售流通股

  160,102,824

  61.22%

  16,010,282

  176,113,106

  61.22%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00%

  0

  0

  0.00%

  三、总股本

  261,523,284

  100.00%

  26,152,328

  287,675,612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87,675,612股摊薄计算,201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8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神开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郑龙飞

  咨询电话: 021-64293895

  传真电话: 021-54336696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22日

编辑: 来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