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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3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1,523,2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61,523,28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87,675,612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5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3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01,420,460
38.78%
10,142,046
111,562,506
38.78%
其中高管锁定股
101,420,460
38.78%
10,142,046
111,562,506
38.78%
二、无限售流通股
160,102,824
61.22%
16,010,282
176,113,106
61.22%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00%
0
0
0.00%
三、总股本
261,523,284
100.00%
26,152,328
287,675,612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87,675,612股摊薄计算,201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8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神开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郑龙飞
咨询电话: 021-64293895
传真电话: 021-54336696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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