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裁在即 商务部赴欧最终磋商
数量限制与价格承诺是可能的替代方案,我光伏业受冲击已难避免,部分企业或倒闭
记者 王璐 孙韶华 张正富 北京 布鲁塞尔报道
距离欧盟成员国就对华光伏征税投票(5月24日)仅剩两天,中欧最后的博弈还未停止。《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业内获悉,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已启程赴欧就光伏案展开最终磋商。就在一天前,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作为行业的代表刚刚结束在欧洲的谈判回国。
据了解,目前避免征税的两个替代方案是“数量限制”和“价格承诺”,尤其后者目前讨论的比较多。但业内专家也特别提示,最终不管达成什么方案,都会起到设限的效果,我国光伏产业受损恐已无法挽回。目前一些国内光伏企业已经提前调整市场,加大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的开发力度,准备应对来自欧盟方面最残酷的裁决结果。
初裁 商务部赴欧展开最终磋商
5月24日和6月6日,成为欧盟对华光伏双反案的两个关键时点。5月24日(本周五),欧盟成员国内部将就欧委会对华光伏征税建议案投票表决,两周之后的6月6日,初裁结果将正式发布。
抢在这两个关键时点到来之前加紧磋商谈判,是争取转机的最后机会。《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业内获悉,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已启程赴欧就光伏案展开最终磋商,就在一天前,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作为行业的代表刚刚结束在欧洲的谈判回国。“从去年欧盟对我光伏双反调查正式立案,就扣响了扳机。对于中国政府、商会、企业来说,半年多来持续与欧磋商谈判,这就是一场战斗。”一位业内人士说,而现在随着初裁结果临近,已经进入决战最后时刻。此轮磋商会更加直接务实地扣中利益核心,谈判的结果当然也最为关键。
我国一家大型光伏企业应诉欧盟调查的首席律师告诉记者,机电商会与欧委会分别于上周三和周五进行了谈判,谈判的效果如何非常难说。即将来到布鲁塞尔的商务部代表团与欧委会的谈判将非常关键。
在这位受雇于一家大型欧洲律师事务所比利时籍资深律师看来,目前还无法完全确定德国政府在本案中的立场,而德国副总理此前反对征税的表态是德国立场的真实体现,还是在中国总理访问德国前的一个策略性示好,目前还很难说。不过,此次德国副总理的表态是在欧委会已提出征税方案后,并即将于本周五正式提交成员国表决之前。从这一点判断,德国对通过惩罚性关税解决光伏案应该是总体上持反对态度的。
但他认为,德国的这一立场仍然很难改变初裁的结果,“因为目前时间太短,容不得欧委会改变既定决定,我的判断是,初裁裁定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的可能性很大,而德国如果持反对立场,在12月将会对终裁结果起到关键作用。”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21日在印度新德里谈起中欧贸易摩擦案件时指出,发生贸易摩擦是正常的,关键在于妥善处理。有效和互惠互利的途径是对话和合作。中方不愿意看到中欧贸易摩擦扩大和升级。
而企业层面也在做最后的努力。英利、阿特斯等中国光伏企业均表示和欧洲企业进行沟通合作,推动他们进行游说和公关的工作,来促使所在国家投票反对征税。
博弈 寻求替代征税方案
“在欧洲考虑沟通、协商解决的框架下,目前谈判还在继续。中国的光伏企业要想不被征收额外的关税,就必须做出让步,目前经过初步沟通,提出了两个备选方案,一个是对中国出口欧盟的产品进行数量限制,一个是中国光伏企业必须做出提高价格的承诺。”业内知情人士透露说。
据了解,过去五年间,中国光伏产业的产量连续世界第一,占据欧洲超过一半的市场。尽管2012年我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对欧洲出口额同比下降45.1%至111.9亿美元,但这仍占我国光伏产品总出口额233亿美元的近一半。今年1到2月,我国对欧洲的光伏出口额达12.7亿美元。
这种市场的取得被欧方指控为靠中国政府补贴下的低价。因此,避免被征税的一个可能方案就是达成所谓的“价格承诺”,即欧盟委员会同意达成最低限价,出口商必须以高于最低限价的价格在欧洲销售其产品。
然而,在众多光伏企业看来,这样的解决办法很难接受。“欧方提价的幅度太高,相当于征收高额税率,这样会导致中国出口到欧洲的光伏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在当前欧美光伏补贴减少的背景下,这无疑会使中国光伏产品的市场大面积丢失,利润加速蒸发。”中国某龙头光伏企业人士告诉记者,从全球产业竞争结构来看,韩国虎视眈眈,虽然韩国目前是以出口光伏电池为主,但一个组装工厂三个月就可建成投产,产业门槛低,韩国乘虚而入的机会很大。
与此同时,还涉及到操作性的问题。有业内人士指出,“价格承诺”一旦达成就必须履行,但目前国内光伏企业有一百多家,很难去控制所有企业出口到欧洲的产品价格。
而就“数量限制”而言,虽对于中国光伏企业而言也是不利,但至少可以保住一定的市场。“不过也可能会导致新问题的产生,数量限制意味着光伏产品出口要实行配额制,这难免会滋生腐败,出现买卖配额的现象,中国的优质光伏产品不一定能出口到国外。”国内另一家龙头光伏企业人士担忧道。
上述比利时律师认为,最终解决方案很可能以价格承诺的方式,即中国企业承诺出口产品的最低价。有人担心如果中国企业做出这种让步,让欧委会得逞,会为解决以后的中欧贸易纠纷起到不好的示范作用以后欧委会会以此为“模板”对中国其他行业的企业,如电信设备制造商,提出同样的要求。
对此,这位律师说,这种担心目前来看有些多余,因为光伏案比较特殊,过去几年,在很多地方政府一窝蜂上马的情况下,中国光伏产业面临非常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而且中国光伏企业似乎也倾向于承认存在倾销和补贴,这与中国的其他主要产业有很大不同。
另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谈判中讨论比较多的是“价格承诺”。
损失 我光伏业受冲击难以逆转
尽管中国和欧盟不少光伏业人士都不希望这场涉及200多亿欧元的贸易战打响,但业内专家分析称,现在来看,欧盟态度强硬,似乎势在必得,最终不管达成什么方案,都会起到设限的效果,我国光伏产业受损恐已无法挽回。而且,考虑到欧盟目前是国内光伏产品最主要的出口市场,欧盟的设限可能成为压倒大批光伏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当然,欧洲处于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也必然受到阵痛。
事实上,在一项贸易保护行为立案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这个行业将受到难以避免的冲击和难以挽回的损失。专家指出,面对繁复的调查程序,企业不得不大费周章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应诉,而且即使是最终达成某种程度的和解方案,在实践中企业丢失的市场份额也已经回不来了。
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全球光伏行业目前同处困境,应客观分析造成产业瓶颈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原材料大幅下降、行业调整以及金融危机等影响,不应将困境完全归咎于某个国家的出口。欧盟一意孤行的做法,对我国光伏业来说是不留一丝生机,下手太狠。相应地,欧洲光伏业也会受损,两败俱伤。
据了解,一些国内光伏企业已经提前做调整,准备应对来自欧盟方面最残酷的裁决结果,“英利今年对不同地区的收益占比进行了调整,公司产品的欧洲市场占比从以往的60%多降低到40%左右,国内市场则在不断稳定扩大,新兴市场发展也比较快,但即使按47%的平均税率来算,双反对公司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英利法务总监樊振华介绍说。
还有企业开始拓展一些新兴市场,但短期内后者还不能与原先出口欧盟的货量相提并论。此外,还有企业计划通过贴牌或投资海外工厂规避高额税率,但成本仍将大幅提高。业内现在都已明白,依赖单一市场已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