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岛5月20日电(记者 苏万明)去年10月国家电网公司宣布对分布式光伏电源实行“免费接入、全额收购”政策后,全国首个家庭光伏电站在山东青岛并网发电,目前运行状况良好。业内人士认为,宜尽快完善上网电价、新能源补贴、管理维护、国家标准等配套政策,推动国内光伏有序应用。
18年收回成本
2012年12月21日,青岛市市北区同德路夹岭沟小区9号楼居民徐鹏飞在楼顶架设的光伏电源顺利并入青岛电网,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并网的家庭光伏电源。迄今该光伏电源运转正常,平均每天发电超过5千瓦时,其中上网约3千瓦时。
至今年4月22日,徐鹏飞的家庭小“发电厂”累计发电846.73千瓦时,发电收益超过了其家庭同期使用的电网公司电量的支出。这意味着除去光伏组件成本,徐鹏飞的光伏“电站”已开始为他赚钱。至5月9日,徐鹏飞家的光伏“电站”累计发电已经突破1000千瓦时。
记者在现场看到,9块多晶硅电池板分两组向阳而立,占去楼顶约1/10的面积,在周围各种太阳能热水器中显得十分抢眼。
据徐鹏飞介绍,这个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2千瓦,设计寿命为25年,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行方式。由于购买组件时有优惠,加之是自己安装,工程共投入约2.1万元,目前上网电价按照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0.4469元/千瓦时计算,预计收回投资需要18年。
记者采访了解到,全国首例家庭光伏电站并网成功后,到各级电网公司咨询、参观的市民络绎不绝。据国家电网公司统计,到今年2月底,全国至少已有19个省份170多户居民申请了个人光伏电源并网业务,分布式光伏的热度越来越高。
仍面临诸多难题
国家电网山东青岛供电公司总经理王金行说,分布式光伏具有清洁高效、就地利用的优点,近年来已经成为各国能源和电力发展的重要方向。但我国分布式光伏刚刚起步,加快推广还面临诸多难题:
一是缺乏法律规定。国家电网山东青岛供电公司总工程师刘明岩说,目前自然人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尚不能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不能进行项目核准和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不能进行上网电量电价结算,这可能会阻碍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进程。
二是成本较高,不能享受国家补贴。个人光伏电源投资回收周期长,而且光伏电源晚上不工作,比较效益低。从国外发展光伏电源的经验来看,其快速发展无不依赖于政府的高额补贴,而我国尚未出台针对自然人使用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补贴或电价补贴政策。
三是建筑设计滞后,安装空间有限。我国人口多,居民住宅以多高层建筑为主,楼顶空间有限。而居民楼外墙虽然可以安装,但与太阳光不成直角,难以达到最大功率。
四是屋顶光伏涉及众多住户以及物业公司等利益主体,安装协调难。为防止出现纠纷,目前青岛供电公司要求家庭光伏电源并网申请者必须提供邻居、物业公司和居委会的签字。但很多大城市居民楼多为高层建筑,一个单元可能有上百户居民,协调难度很大。
应加紧制定配套政策
针对我国家庭光伏发电“破冰”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些电力专家、光伏企业和用户建议:
首先,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政策,对个人光伏电源申请程序、审批要件、权益保障、责任范围等做出明确规定,纳入规范化管理。建议工商、财政、税务等部门尽快就自然人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工商注册、补贴标准、发票开具作出明确规定,并开辟绿色通道。
其次,尽快完善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政策。国家电网公司发展规划部副主任张正陵建议,将个人分布式光伏电源纳入国家补贴范围,根据光伏电源实际发电量进行补贴。同时,出台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的政策,以解决目前部分享受国家补贴的用户“热衷上网、不愿自用”的问题。除对于余电上网电量给予国家补贴外,对于自发自用电量,也可考虑给予固定电价补贴。
第三,建立光伏上网电价与发展规模之间的联动机制,按照补贴总额上限出台电价补贴政策。
国网能源研究院院长张运洲说,光伏电源发展对电价政策十分敏感,建议国家明确年度光伏补贴总额的上限,建立光伏发电电价与发展规模之间的联动机制,以避免补贴资金出现亏空;加强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拨付管理,保证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
最后,尽快出台光伏产品标准和检测认证,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维护管理。建议加强光伏产品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建立产品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用户和电网安全。此外,由于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小、分布分散,投运后往往没有专人管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应考虑在分布式光伏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专门的电站维护服务队伍。
作者:苏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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