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加入日期:2013-5-2 4:4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76,1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52,200,0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10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5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118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1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36,923,69320.97%36,923,69373,847,38620.97%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832,1001.04%1,832,1003,664,2001.04%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26,165,95014.86%26,165,95052,331,90014.86%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8,925,6435.07%8,925,64317,851,2865.0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39,176,30779.03%139,176,307278,352,61479.03%
其中未托管股数00000
三、股份总数176,100,000100%176,100,000352,200,000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52,20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0元。

  八、咨询机构:公司资本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徐加力、储舰

  咨询电话:(010)64369908

  传真电话:(010)64369908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