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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加入日期:2013-5-2 3:54: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2,444,0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23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9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908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8*****114中通投资有限公司
308*****540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400*****923张成显
501*****320谭芬芬
600*****845张 俊
700*****842宋剑安
801*****283何 勇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靳永恒

  联系方式:0816-2841069 传 真:0816-2845140

  六、备查文件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