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财长朔伊布勒17日公开呼吁修订欧盟条约,为“欧洲银行业联盟”的建立扫清障碍。上周发布的欧元区经济数据显示,欧元区经济创下了欧元诞生以来持续衰退时间最长的历史纪录,欧元区同期失业率也创下历史新高,在欧洲央行货币政策面临新的调整压力的同时,“欧洲银行业联盟”的建立再次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欧元区未来重组银行系统、应对债务危机、实现经济增长的希望所在。
经济增长疲弱已成为目前欧元区的首要问题,而信贷紧缩是造成该地区较长期经济衰退的主要原因之一,激活中小企业和家庭放贷,是重振欧元区经济的重要一环。但过往事实表明,继续降息未必能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正如朔伊布勒所言,“欧元区中小企业信贷紧缩是‘信心危机’的结果,核心利率降至零也难以解决”。尽早启动货币政策之外的欧洲银行业联盟机制,全面治理欧元区乃至欧盟范围内的金融及经济秩序,已成为拯救欧债危机、刺激欧洲经济复苏的众望所归。
目前的欧元区是银行业资金匮乏、政府债台高筑,二者协同效应对欧洲经济产生了严重的破坏。建立一个涵盖财政支撑、存款保险、危机处置和法律监管等职权的银行业联盟已成燃眉之急。
对于建立银行业联盟的益处,各界已鲜有争议。首先,在欧洲央行领导下的这个凌驾于各国主管部门之上的银行业联盟是一个集权监管机构,在它的监督下,银行杠杆比例会被强制降低,资产负债表将得到修复,在对银行施加更大的压力的同时,有助于银行降低风险积累。其次,银行业联盟的建立,可以打破银行资本与政府债务间的不良关联,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确保纳税人纾困银行仅仅成为特殊情况下的个例而不会成为常态化。另外,银行业联盟将成为欧元区金融体系和经济体系跨境事宜的典型性处置机制,客观上会增强欧元区甚至整个欧洲多方面的有效协作。
但是,在现有相关各项条约未修订之前,跨政府的欧盟、欧元区银行救助机构的运作在法律上是有障碍的,尤其银行业联盟的民主合法性还有待商榷。存在争议的是,该联盟的治理和问责架构以及可能实现的短期目标和最终目标,这些都涉及现有相关条约的修订。首先,需要建立一种各方都认可的危机处置机制,即《欧洲银行复苏与处置指令》草案所提出的“纾困规则”,以便在整个欧元区范围内以一种有序的、可预期的统一方式重组或关闭濒临破产的银行。其次,危机处置意味着要在各利益相关者间分摊风险损失。尤其是银行倒闭造成资金损失和就业岗位流失,受到影响的群体将寻求赔偿,赔偿基金的运作必将牵涉各成员国利益。第三,短期目标和最终目标的制定,需要协调欧元区及欧盟赤字、债务及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评估欧洲经济的发展预期。这些都需要安全的法律基础,将牵涉有关条约的修订。
塞浦路斯银行业危机爆发后,“将银行清算成本从纳税人转移到债权人”的改革已陷于停滞,而这正是推动成立银行业联盟努力的关键部分,各国围绕债权人应该承担银行“自救”成本的问题争论不休。欧盟去年曾预言,欧元区银行业联盟最早可在2013年1月开始运作,这种过分乐观的预言损害了欧盟的信誉。对一个庞大的出口导向型经济体而言,欧元区目前面临三重难题:政府债务压力过大、银行体系极其脆弱、经济规模持续萎缩,如果应对不当,这三大难题可能演变成恶性循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日前表示,欧元区经济规模过大,但外部竞争力较差,在日美财政紧缩的大背景下,依靠净出口增长刺激经济复苏的可能性很小。IMF建议,初步建立起一个各成员国都能接受的银行业联盟,激活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并助推实体经济回暖,再逐步实现拥有强大的中央机构、并有可能覆盖整个欧洲市场的长期目标,是欧洲经济复苏的可选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