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加入日期:2013-5-17 14:02: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8,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陕西省兴平市东城区迎宾大道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室

  咨询联系人:王彦

  咨询电话:029-38839938

  传真电话:029-38822614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编辑: 来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