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加入日期:2013-5-15 2:36: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2年5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5月1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0,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66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2013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212吴延炜
201*****980梁富华
301*****972王锡良
401*****654王亚凌
501*****568杨远红
600*****961王秀格
701*****250李鸿江
800*****921柴世忠
901*****569修 伟

  五、咨询机构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金苑路2号,邮编:102600

  联系电话:010-61271947

  联系传真:010-61271705

  联系人:胡坤、王秀格

  六、备查文件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4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