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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5,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8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5,75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11,5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5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244 | 上海天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 | 08*****235 | REAL FUN HOLDINGS LIMITED | 3 | 08*****518 | 新疆利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2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数量(股) | 百分比(%)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百分比(%)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4,377,580 | 70.17 | 144,377,580 | 288,755,160 | 70.17 | 高管锁定股 | 377,580 | 0.18 | 377,580 | 755,160 | 0.18 |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 144,000,000 | 69.99 | 144,000,000 | 288,000,000 | 69.99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1,372,420 | 29.83 | 61,372,420 | 122,744,840 | 29.83 | 三、总股本 | 205,750,000 | 100 | 205,750,000 | 411,500,000 | 1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11,50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16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太仓经济开发区宁波东路28号
咨询联系人:金依
咨询电话:0512-82783910? 咨询传真:0512-53598666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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