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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0日上午9:0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丛强滋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8,063,4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0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8,063,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8,063,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8,063,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199,088,150.06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908,815.00元、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9,954,407.5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8,568,792.24 元,201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7,793,719.80元。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2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000万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00,000,000股。
同意公司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表决结果:同意198,063,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98,063,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8,063,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8,063,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并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98,063,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13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事项一:《公司与山东华菱和华菱光电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门洪强、丛强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30,268,55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事项二:《公司与新康威和星地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谷亮、宋军利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49,864,0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事项三:《公司与苏州智通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丛强滋、董述恂、宋森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83,853,95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事项四:《公司与北洋集团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谷亮、宋军利、高明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47,076,0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事项五:《公司与宝岩电气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谷亮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53,316,0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事项六:《公司与南京百年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98,063,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063,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述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198,063,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涛先生、武振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事项一:选举王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98,063,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事项二:选举武振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98,063,4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于2013年4月1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胡家军律师、何晓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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