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MTN111 号),该协会接受本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4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 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 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 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事项。(详见公告临2012-023)
公司将根据发行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