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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味精因抵债二股东或“上位”

加入日期:2013-4-9 14:05:26

  本报记者 王锦

  由于部分股权因抵债被划转给第二大股东,莲花味精前两大股东所持股权比例仅相差0.64%,未来或许会出现第二大股东“上位”执掌控股权的情况。莲花味精公告,公司股东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与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因欠款纠纷一案,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8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莲花集团所持有的公司41,319,414股限售股,过户给天安科技抵偿债务。

  莲花集团与天安科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于近日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莲花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1,319,414股股权转让给天安科技以抵偿其所欠的债务。目前此次股权转让已完成过户,莲花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天安科技现持有公司119,580,2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26%,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莲花味精第一大股东为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其持有公司126,434,7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90%,仅比第二大股东天安科技的持股比例高出0.64%。

  据悉,天安科技2006年以1.8亿元从莲花集团手中购得莲花味精7826万股股份。天安科技共有37名股东,其中多位股东曾经或者正在莲花味精及莲花集团担任职务。

  同时,莲花味精公告,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文,公司收到“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中财政奖励资金”567万元,公司之子公司河南莲花面粉有限公司收到“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中财政奖励资金”744万元,公司将其归入与当期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此前莲花味精预计2012年扭亏为盈,净利润为2000万至5000万元左右,扭亏主要原因是公司与有关银行进行债务重组所得收益。

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