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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研报门背后隐藏交易链媒体呼吁还原真相

加入日期:2013-4-30 10:37:41

  平安证券进入多事之秋,投行业务屡陷“造假门”风波还未平息,“研报门”又被查实。本月中旬,深圳证监局对平安证券2011年1月4日有关海欣股份(600851)的研究报告给出违规定论,牵出平安系资金先买、平安证券研报随后推荐、股价暴涨后平安系资金获利出货的隐秘交易链。有媒体认为平安证券的行为符合“抢帽子”的违规特征,是一种操纵股价的行为。

  何为“抢帽子”?根据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试行)》第35条规定:“本指引所称抢帽子交易操纵,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做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平安证券“研报门”确实已经符合了“抢帽子交易操纵”的所有特征。

  A股市场规模扩大以后,仅仅依靠一份研报或荐股股评来大幅推高股价已经没有可能,必须还要有一定规模的资金来配合推动,监管部门应该继续深入调查。

  “研报门”背后的隐秘交易链

  平安证券2011年1月4日发布《海欣股份直肠癌治疗性疫苗价值凸显:股价至少低估50%》研报,在撰写过程中受到平安资管相关人员较多的干涉和影响,在正式发布前,研报主要观点已为平安资管有关投资人员所获悉。当时海欣股份股价6.49元,研报认为该股的合理估值应在12.98元以上。海欣股份在该研报发布前三天累计上涨4.17%;发布当天上涨3.54%;其后三天先是缩量连续两个涨停,第三天续涨1.97%并放出巨量。短短两个月后的3月15日,海欣股份最高涨至15.45元,累计涨幅高达138%。

  海欣股份2010年年报显示,“平安系”有两个账户位列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国平安(601318)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万能“以2094.86万股位列第五大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以1404.74万股位列第六大股东。这说明在平安证券发布研报前,平安系资金已经持有大量海欣股份。研报发布后三天内,海欣股份接连出现三笔大宗交易,买卖方席位均是平安资管,三天成交总量达3050万股,成交额达21531.5万元。

  海欣股份2011年一季报显示,平安人寿保险还有“普通保险产品”、“团险分红”、“个险投连”等3个账户位列前十大流通股东,但合计持股量减少逾550万股至2948.62万股,中国平安“自有资金”账户则消失在前十大流通股东之外。3个月后,海欣股份2011年中报显示,“平安系”资金从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全部撤离。显而易见,平安系资金已经见好就收,将账面浮盈落袋为安。“研报门”背后平安系资金的隐秘交易链就是这样获利的。

  必须深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

  必须指出的是,平安系持股数量庞大,如果一边倒地出货,海欣股份在短短两个多月里暴涨138%是不可想象的,局外资金不可能仅凭一份研报就为平安系死命抬轿,必须要有相当规模的资金在发动行情的初期“身先士卒”进行拉抬,等到形成市场强大跟风后才有可能全身而退。事实上,平安资管在大宗交易平台上的3笔自买自卖已经露出端倪。平安系资金背后还有什么运作,这需要监管部门深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

  然而现在监管部门的调查似乎结束了,结果只是发了一份监管措施函,责令其增加对发布研究报告的合规检查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如此不痛不痒的监管措施,聊胜于无。平安系资金在海欣股份上的所作所为,最低限度也是“抢帽子交易”,已经触犯《证券法》,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应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另外,《证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研报门”中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向平安证券索赔。但正因为监管部门的轻轻放下,平安证券已经玩起了金蝉脱壳的花招,把“研报门”归之于个人行为,炮制“研报门”的研究员凌军已经离开平安证券。平安证券就这么躲过一劫,而平安系资金所获暴利已经笑纳。

  惜乎!“三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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