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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加入日期:2013-4-27 7:18:57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沈卢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福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3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52,000.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496.024万元,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64,866,134.26结转至下一年度。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卢东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11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广元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现场出席3名,通讯参加6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3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就此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

  1.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3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3年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013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请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13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0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03.1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92.789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5月2日对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国浩验字[2012]302A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是492,202,259.97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1、 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 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 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同时,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一)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4月17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1)公司本次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本所备案并公告。”国元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投资的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国元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12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逢树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3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3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就此项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