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6日表示,西藏天路有关业绩预告及业绩变动原因披露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西藏证监局已向西藏天路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公司改正违规行为,并在指定媒体上作出公开说明。 发言人还介绍,宏磊股份关联方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磊集团) 通过其子公司直接转移上市公司应收票据的形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约4.74亿元(其中含占用利息约1121万元),浙江证监局已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下发责令改正意见。 作者:毛建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