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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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加入日期:2013-4-25 6:15: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4月23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公司)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宇公司)收购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持有海博公司30%股权事宜已获浙江省金融办批准。

  一、关于受让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宇公司与海亮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210,156,962.28元的价格收购海亮集团持有海博公司18000万股股权。公司分别于2013年2月26日、2013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受让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6)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二、取得批准情况

  2013年4月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浙金融办核[2013]39号),同意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80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30%)转让给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三、后续安排

  科宇公司与海亮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即日生效。科宇公司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将要求海博公司尽快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