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曾雯璐 ○编辑 叶苗
对于此前上海证监局对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系列产品下发核查函一事,海通证券日前有了官方回应。
昨日晚间,海通证券发布公告称,2013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主要内容为:“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发行的一海通财系列产品系现行监管规则未予明确的创新型产品,但你公司未按照《证券公司业务(产品)创新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履行创新产品方案报送义务。”
针对决定提出的问题,海通证券表示高度重视,于第一时间积极组织整改,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和处分,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继续推进创新业务发展,同时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严格履行报送义务。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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