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操作规范化又下一城。4月22日,深交所发布并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
“以前资产证券化的操作缺乏具体规范,现在这个指引是把已有的成熟做法带来的经验给规范化,推进资产证券化发展。”一位接近深交所人士当天告诉本报记者。
早在2004年4月,证监会就启动了以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称“专项计划”)为载体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研究论证,并于2005年8月开始试点。2013年3月15日,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
一位正在研究资产证券化的投行人士表示,指引对去深交所挂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流程和要求进行了细化指引,特别是对转让进行了具体规定,有利于相关项目的实际操作。
“现在券商都很关注资产证券化这项创新业务,包括投行部门、固定收益部门都在推进这个业务。特别目前IPO处于空窗期,更促进这块新业务的价值被逐步挖掘。”4月22日,一位大型券商投行部门副总裁对记者称,只是受制于成本较高等因素,这个业务尚未能规模化推出。
4月22日晚间,一位北京投行人士则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准备一个基于应收账款的资产证券化项目。“证监会的政策已经很明朗,我们马上会做出来,但不确定是到深交所或上交所挂牌。”
截至发稿,上交所并未发布相关指引,但上交所一直积极推进此项业务,在其4月份发布的《每月问答》中称,2005年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至今发行的304.85亿元中,有214.06亿元在上交所发行、转让,占总额的70.22%。而在今年3月27日,上交所向市场发布了《关于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