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易方达基金在其官方网站就旗下基金经理马喜德被诉涉嫌职务侵占事件发布情况说明。易方达基金表示,马喜德于2008年5月被公司聘用,其涉案行为发生于2008年3月至12月。根据检察院起诉书,在马喜德所涉案件中,涉嫌损害易方达旗下基金利益的交易有1笔、利益金额117万元。
易方达基金称,根据其交易记录显示,易方达稳健收益基金按99.2921元的全价价格分销买入080010国债,持有5天后于上市首日以99.3564元全价价格卖出该券,相当于以4.73%的约定借贷成本融出资金,基金获益199252.11元。此后四个交易日该国债的中债估值全价分别为99.1142元、99.1664元、99.1787元、99.0512元。根据检察院起诉书,同案人员之后再次卖出该债券获利117万元。
易方达基金同时表示,截至4月19日媒体披露此事,马喜德从未向公司报告其涉案情况。2013年3月11~13日马喜德以亲属病重为由请了事假,因此,其3月11日出庭公司并未发现任何异常。
据了解,易方达基金已暂停马喜德基金经理职务,随后免除了其基金经理资格,更换了相关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表示,除马喜德外,公司没有其他人员涉及此案。(记者吴倩)
作者:吴倩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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