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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运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桂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情况(单位:元)
1、预付帐款较年初增长97.55%,主要原因为由于新造船舶投入营运,报告期预付保险费、燃料费增加。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42.2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业务增加,船员备用金增加。
3、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201.6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支付船舶建造费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长114.1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应付员工风险金增加。
5、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60.40%,主要原因为增加应付新造船舶调研费。
二、收入和利润情况(单位:元)
1、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4.8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员工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2、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为“信海5号”轮处置收益,去年同期无营业外收入。
三、现金流量情况(单位: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63.2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以及本期收回应收账款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163.3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新造船舶投入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3 年1 月28 日,本公司与福安市环澳船舶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向该公司转让营运年限到期的“信海5 号”客滚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20 万元。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转让方和受让方在海南产权交易所见证下根据本标的的公告条件协商达成。报告期内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2、2013年1月28日,公司根据建造海口至海安航线客滚船建造招标结果,与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签署了《46车/999客海口至海安航线客滚船2#船建造合同》,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1,998万元,建造周期为第一期付款汇出之日起12.5个月内。该项目资金来源于超募资金,报告期内合同已开始履行。
3、2013年1月28日,公司根据建造海口至海安航线客滚船建造招标结果,与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46车/999客海口至海安航线客滚船3#、4#船建造合同》,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3,100万元/艘,建造周期为第一期付款汇出之日起12.5个月内。该项目资金来源于超募资金,报告期内合同已开始履行。
4、2013年2月4日,公司根据建造海口至海安航线客滚船建造招标结果,与黄海造船有限公司签署了《46车/999客海口至海安航线客滚船5#船建造合同》,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2,600万元,建造周期为第一期付款汇出之日起12.5个月内。该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报告期内合同已开始履行。
5、2013年2月4日,公司根据建造海口至海安航线客滚船建造招标结果,与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签署了《46车/999客海口至海安航线客滚船6#船建造合同》,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1,998万元,建造周期为第一期付款汇出之日起12.5个月内。该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报告期内合同已开始履行。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六、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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